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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中医医院(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2019-10-09 18:16 发布人:admin 浏览: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支委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职工,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各事业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年龄不超过35岁,(护理人员不超过30岁)。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非编职工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到怒江州中医医院政工科报名,并提交个人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9年 10月10日 8:30-10月25日17:00。

  4.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察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及考核

  (一)资格审核

  医务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面试,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试用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求职简历;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有证的提供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护理人员还需提交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认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试、考察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对考生进行考试(笔试、面试)、考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试、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

  四、体检

  考察试用合格人员到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

  五、公示

  单位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工作纪律

  (一)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0886_3637200(医务科)

  监督电话:0886-3625395(政工科)

怒江州中医医院(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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