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建设项目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中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现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
怒江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滞后,一接到报告就通知施工方,督促施工方加快整改初验发现的问题,预计今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怒江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是2018年10项州长重点项目之一,同时,也是脱贫攻坚期间关乎民生的重点项目之一。根据厅字〔2017〕41号,通知要求脱贫攻坚期间“三区、三州”建设工程,可享有未批先建政策,怒江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按正常程序将无法按时完成建设,为推进项目按时建成,给周围易地搬迁群众提供“两不愁,三保障”中的提供医疗保障,所以我院根据“三区、三州”未批先建政策,进行了边开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发现问题后,医院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一定按照建设项目的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三、4个EPC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2个中介服务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我院与相关承办单位签订的EPC施工总承包均系通过了严格的公开招投标程序完成的,在相关中标单位完成中标后与之签订的合同。施工方暂实在无法缴纳大笔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约定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取代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方式约束承包单位,保证承包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考虑到承包单位的实际困难和EPC项目的特点。我院同意了承包单位的提议,未向相关承包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而是采取了通过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约束承包单位,保证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在发现问题后,医院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一定按照建设项目的合同履行相关手续;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土地款未解决。由于我院正处于整体搬迁阶段,医院资金缺口较大,暂时无法支付715.4676万元土地欠款,我院相关人员积极向泸水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沟通,2021年6月23日,我院发文至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及泸水市自然资源局《怒江州中医医院关于请求解决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决议书 土地批复的请示》(怒中医发〔2021〕41号、怒中医发〔2021〕42号)文件,请求解决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决议书、土地批复。经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待我院缴清欠款才能办理土地划拨决议。
为尽快取得土地划拨决议,达到规划验收标准,我院也积极向州卫生健康委及与与州委政府汇报我院实际情况,为推进项目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州委政府同意我院暂时不予以交土地款,先给予土地批复。
截止目前,我院仍未取得土地划拨决议,我院便与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协商,能否能通过欠条形式先批复我院土地划拨决议书,达到规划验收标准,欠款将由我院每年收益进行逐年还清,但泸水市自然资源局仍未通过我院的提议。
因施工方整改进度缓慢,边坡工程暂时无法施工及暂时无法解决土地款问题,所以导致我院竣工结算及竣工验收至今未完成。怒江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是脱贫攻坚期间重点民生项目,为周围易地搬迁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应上级部门要求我院才未组织完成竣工验收,便投入使用,产生以上问题,我院都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努力推进竣工验收工作。
特此公告
怒江州中医医院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