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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中医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顺利通过省级技术审核现场确认

2021-03-19 11:01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2月25日,云南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对怒江州中医医院新建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现场技术审核。3月3日,云南省卫健委办公室确认怒江州中医医院PCR实验室为第三十一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医疗机构。

  2月25日上午,云南省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验收专家白鹤鸣主任医师、张玉芬主任技师、康燕明副主任技师和核酸实验室技术专家李亚山主任技师、杜廷义主任技师一行5人莅临怒江州中医医院新院区,对医院新建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现场技术确认。怒江州卫健委副主任和磊域,州中医医院院长段晓星,副院长何玉芳等领导陪同省、州专家对核酸实验室技术确认工作。

  专家对怒江州中医医院实验室功能分区、设施和环境、设备管理、检测方法、人员培训、试剂耗材、标本管理、质量控制、记录报告、生物安全等方面进行了现场确认,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等方法对照标准进行逐项确认,对怒江州中医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全方位的技术审核。

  在现场确认过程中,专家组对实验流程、实验室质控、SOP文件的编写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指导。

  随后,专家组对此次核酸实验室确认工作进行了反馈。首先,专家组充分肯定医院核酸实验室的建设情况,无论在设备设施方面,人员配备方面都符合标准。最后专家组在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室间质评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细化的工作建议。下一步,怒江州中医医院将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监督下继续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尽快向省临床检验中心正式提交PCR实验室技术验收申请,完成后续程序。同时加强核酸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检测人员操作,全面提高质量。细化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附:新老院区可进行核酸检测,当天10:30前采样,当天下午15:00可取报告(特殊情况除外);当天10:30后采样的,次日15:00取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检验科  电话0886-362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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